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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施工方案

池州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施工方案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项目推进方案的通知》(池秘[2017]25号)和《池州市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施工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和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一大特色(生态优势)、二大支撑(工业、旅游)、三大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和中国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的自主品牌,创建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集聚效应明显、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实现全市各类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规模进一步壮大,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品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动“池州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升级。

 二、重点工作 到2021年,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超过12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达到8家,“鲁班奖”工程1项,AAAAA级旅游景区2个、认证农业“三品一标”20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安徽省著名商标160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0家、安徽名牌产品52个、安徽省出口名牌总数4个、安徽工业精品20个、“黄山杯”工程10项、安徽老字号12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0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力争成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60%。

 三、进度安排 2017年工作安排。开展质量品牌升级示范年活动,推进“名牌名品名家”计划,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件、认证农业“三品一标”10个,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安徽名牌产品2个、安徽工业精品4个、“黄山杯”工程2项,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1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40%。

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名牌名品名家”计划,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达到1家,认证农业“三品一标”1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安徽名牌产品2个、安徽省出口名牌1个、安徽工业精品4个、“黄山杯”工程2项、安徽老字号1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45%。

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名牌名品名家”计划,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件、认证农业“三品一标”1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家、安徽名牌产品2个、安徽工业精品4个、“黄山杯”工程2项、安徽老字号1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50%。

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名牌名品名家”计划,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总数2件、 “鲁班奖”工程1项,认证农业“三品一标”1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安徽名牌产品2个、安徽省出口名牌1个、安徽工业精品4个、“黄山杯”工程2项、安徽老字号1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力争成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55%。 

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名牌名品名家”计划,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超过12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达到8家,“鲁班奖”工程1项,AAAAA级旅游景区2个、认证农业“三品一标”20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安徽省著名商标160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0家、安徽名牌产品52个、安徽省出口名牌总数4个、安徽工业精品20个、“黄山杯”工程10项、安徽老字号12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0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个。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6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工商质监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 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加强品牌建设协商合作机制,研究制订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品牌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制订落实本施工方案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推进品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把品牌建设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制订实施方案,加大对品牌建设工作的投入,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

 (二)加强监测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下,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下,将品牌建设规划的落实作为推进当地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新动力。对品牌建设规划开展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和品牌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对品牌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实施绩效的年度评估和期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各项配套措施的杠杆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务求品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施工方案的工作责任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将本方案的推进情况纳入质量品牌升级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