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开展2023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及茶叶市场包装物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经营秩序和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加强对茶叶市场乱象和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的查处力度,提高地理标志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4月6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2023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及茶叶市场包装物专项整治。
此次行动重点对未经公告擅自使用“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违法行为,或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石台香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以及使用与“石台富硒茶”“石台香芽”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针对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及茶叶市场包装物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指导改正,确保“石台富硒茶”“石台香芽”“石台硒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准确使用。此次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检查经营企业(营销点)21家次,回头看8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处3人次,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提高了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和规范了茶叶市场秩序。
加强监管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保护宣讲,指导企业申请用标、规范用标;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形成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良好特色和声誉。
下一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将充分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网络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多种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和规范茶叶市场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同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地理标志保护及规范茶叶市场包装物经验,带动全县地理标志保护和茶叶市场包装物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石台硒品
申请/注册号:60878345 商标申请日期:2021-11-25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安徽江南府食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茶(3002)、茶饮料(3002)、蜂蜜(3005)、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06)、月饼(3006)、米粉(粉状)(3008)、米(3008)、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10)、食用淀粉(3012)、辣椒(调味品)(3016)、调味品(3016)